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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或者证明和《》,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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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的步骤包括: 1、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簿、;本人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的程序有: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诉讼,收集有关资料,立案。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第三阶段: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分为协议离婚和。,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并携带双方的本原件、原件、原件到任意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诉讼离婚,您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您可以拨打12020查询法官,并与法官沟通开庭时间,之后您耐心等待开庭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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