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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需要转学籍就读的,应该先办理...
【法律意见】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可以将孩子户口从父母双方的任何一方迁入另一方,拿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迁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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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小学转学需要以下手续: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扩展资料:1、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2、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非户籍地的生源转学到贵州遵义,需要的资料及手续,当事要可以参照如下办理:《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2012年7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从业证明、居住登记证明和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本省适龄儿童、少年在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告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适龄儿童、少年中的流浪人员、孤儿,在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前,由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就近入学。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得拒收招生区域范围内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入学、升学等方面,与所在城镇学生平等对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维护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在编班、学籍管理、奖惩、考核评价等方面,与所在城镇学生同等待遇。
一、转入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2、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3、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函给转出学校。 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5、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6、转入学校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入学。 二、转出手续学生因户口迁出等而要求转出学籍,需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并附学籍档案材料,并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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