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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并未规定高空抛物的管辖部门,通常由公安机关管辖。 2、一般情况来讲,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当事人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或者直接报警...
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承担责任;无法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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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抛物达到犯罪条件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及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将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被判决承担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如果是故意为之,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在此提醒大家:高层小区的住户应不要在阳台、窗台等地方摆放花盆、杂物等可能坠落的物品,以免高空坠物伤人,否则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触犯刑法。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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