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该罪名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上述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 第一、挪用单位资...
该罪名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上述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 第一、挪用单位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的应分别将多次挪用的数额相加,如果达到了犯罪所需要的数额应认定为犯罪。2、一般使用的行为人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进行一般使用,应分别计算各次挪用的时间,然后将超过3个月的挪用数额相加,相加后的数额即为行为人犯罪的总数额;行为人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虽然每笔都没有超过3个月,但都是用后一次挪用的资金归还前一次挪用的,其数额应以最后一次未归还的实际数额计算,而时间则应从第一次挪用时起算,连续计算挪用时间。如果同时具备上述1、2两种形式的,应分别考察是否符合各自构成犯罪的条件,不能将不同形式的挪用数额简单相加。
该罪名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上述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 第一、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第二、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单位的财产权并且犯罪主体实施以上行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若满足以上要件,则应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数额,按挪用公款罪的两倍执行。 2、即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标准是6万元,数额巨大是6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入罪标准是10万元,数额巨大是1000万元。 3、上述司法解释全文,请下载附件查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641人已浏览
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