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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假货赔偿标准

2020-05-25 524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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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如果你在签收的时候就看出来是假货,建议大家直接拒收商品就可以了。 一旦签收之后退款不如直接拒签省事。收到货后如发现是假货,先跟卖家协商退款。 2、如果卖家不同意退款,我们就要尽可能的收集有关假货的证据。 拍照也好请有关部门鉴定也好,只要能证明物品是假货就可以了。证据足够有说服力的话电商是会准许退款的,你按照地址把货物发回去,收到退款后不要这么轻易就算了,我们可以点击申请售后来索取你退货的邮费。如果卖家有假一赔三的特色服务,我们还可以要求卖家进行三倍赔偿。同时,我们还可以在电商交易平台上举报卖家的假货商品。 3、如果在网上买到假货,卖家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交易平台作为第三方,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明知店铺的欺诈行为而无作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在明知情况下售卖假货,已经形成了消费欺诈。维权中最方便的渠道,是直接与店铺和第三方平台协商。店铺的销售承诺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需要自行遵守。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消费者在有聊天记录和发票等证据情况下,去法院起诉。并且第三方平台应该对店铺进行严格的管理。如果出现了假货,第三平台应该首先要求店铺对消费者进行损害性赔偿时,为防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再次进入市场,电商平台应该完善相关机制,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在退货后应该进行销毁,也可以引入行政力量,政府部门去查处,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销毁、查封,吊销店铺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十六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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