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雇佣关系是劳务关系吗

2024-04-22 14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5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雇佣关系并非等同于劳务关系,两者间具有本质上的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关于关系主体的归属问题,劳务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既可以为个体自然人,亦可拓展至法人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这种多元性的特质反映了劳务关系主体的广泛适应性。 雇佣关系却完全相反,雇员只能为个体自然人身份,无法出现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成为雇佣关系里的受雇人。其次,主体地位问题同样值得我们关注,在劳务关系中,交易双方所关注的仅限于经济利益,即劳动者自主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则予以相应的报酬,双方不涉及任何人身隶属或依附关系。但在雇佣关系中,雇员的行为受到雇主明确指示的约束,务必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劳务活动,且须绝对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呈现出明显的从属关系以及人身依附现象。再者,工作条件的提供问题在两种关系下存在显著的差异,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通常只需提供简单的体力劳作,所需的生产工具皆由个人自行提供,工作场地亦随之劳务需求的变化随时调整。反之,在雇佣关系中,雇员通常需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地点,使用雇主所提供的生产资源展开社会劳动。两种关系存在时间上的差距,劳务关系中,劳务需求方对劳务服务的需求往往属于短暂性的需求,或是在特定时期内即可实现,在约定的劳务服务事项完成之后,双方关系便自动解除。 雇佣关系由于雇主对于劳务需求量较大,同时技术含量相较于劳务关系更高,因此,雇佣关系的持续时间一般较劳务关系更为持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