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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民间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2024-06-17 13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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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民间借条欠条是生活中经常见到的条据,虽然差别仅为一字之差但是其含义却大不相同,所谓借条,是出借的人为证明其所借出之物或者钱款的证明之条据,是来表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借用或者借款的凭证;欠条则是债务人向出借人证明尚未偿还或者尚欠某物或者钱款的证明,是一般用来证明债务和债权的关系。民间借条和欠条是存在区别的,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应在什么情况下来进行借条和欠条,在借条中,借条一般是存在着资金或者某些具体流动实物的,但是欠条是没有这种情况的。当出借的人将正在,或者刚刚把物品借用给别人时,人们为了确认这个状态才因此进行加以固定;而欠条则是表示出借人的东西被使用或者占用的情况下产生的,而这种情况是已经存在了的,所以欠条的目的就在于确认这种情况的存在。两者的侧重点存在不同,在借条中一份完整的借条应该载明借款的双方、数额以及还款时间还有借款借物的用途等,而欠条一般只是记载钱款的人以及数额等的基础信息,不会写明还款的日期等问题。欠款和借条总的来说其效力是一样的,借条与欠条的时限是相同的都同为三年,在民间借条中,从借条标注的日期和还款期限的时间算起,当其超过三年而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法院将不再具有保护作用。当没有按约定时间进行还款的,出借的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其诉讼的时效以出借人主张日期的次日算起。当出借人在出具借条以后以内没有主张该权利,那么诉讼的时效则不再进行起算。欠条在与借条同等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已经进行标注清还借款的日期开始算起,如果没有标明全部清还的日期的情况下,那么诉讼的时效则会从欠条成立时间的第二天开始算起。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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