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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债权债务能否相互抵销

2021-03-05 144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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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跨境债权债务不能相互抵销,我国法律规定的债权债务可以相互抵销的情况为,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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