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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定期宣判是什么意思

2021-12-11 1,779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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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人民法院定期宣判的,意思是会确定一个时间对案件进行宣判。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请求确定宣判方式,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人民法院审理结束后,选择定期宣判的,说明人民法院会重新确定一个时间,然后对民事案件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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