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集合资金信托设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4-07-04 2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6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这一原则,在设计信托品种时要符合两方面的制度要求。 一是组合投资制度。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有效的防范风险的方法。各国法律对共同运用的资金信托 集合资金信托的投资组合都有较为具体的规定。 某些共同运用资金的信托在设立和推介时,也大致规定其投资组合原则和政策。二是赔偿准备金制度。如果信托机构违反信托,造成信托财产的损失,信托机构可用赔偿准备金向受益人赔偿。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也规定了赔偿准备金制度。但是,如果能够借鉴日韩等国信托业立法的经验,明确受益人有权优先于信托机构的其他债权人接受清偿,对于保护受益人,增强社会公众对信托和信托业的认同度,有积极意义。 其次,集合资金信托的委托人是不特定多数人。 单就数量而言,集合资金信托的委托人至少是两人以上。但这并不是其主体特征的全部,还应当以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为要件。我国目前已大量存在并将为投资基金法规范的“私募基金”实质上也是两人以上的委托人设立的信托。但是,私募基金的投资者自身投资经验丰富、抗风险能力强。而参与集合资金信托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众多,资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应给予特别保护。对于包括私募基金在内的投资基金,由于其特殊性,可以用专门法律予以调整。 第三,共同管理信托财产,按比例分配信托利益。 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计帐,是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的基本准则。但在集合资金信托中,受托人要共同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以获得个别资金所不具备的规模实力。对于信托利益的分配,按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原则,应当按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的实际所得进行分配。集合资金信托的共同管理原则决定其分配制度只能是将全部信托财产的实际收益,按一定份额比例平均分配。 第四,简化手续,方便灵活。 这是集合资金信托能够在众多的投资品种当中脱颖而出,吸引投资者的一个重要方面。严格的监管制度与迎合投资者的特殊需求都回增加集合资金信托的成本。信托机构往往为降低成本而,而对信托财产进行标准化管理和运用,牺牲了投资者丰富多样的个性化需求。为克服上述弊端,信托机构可考虑与银行合作,将信托投资与储蓄存款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受益权证,解决中途赎回、转让设计等技术问题。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