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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里面的钱能取出来吗?

2021-11-27 8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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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积金贷款公积金里面的钱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5、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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