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家务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2021-04-02 310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婚姻家务补偿制度,主要是指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一方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承担较多诸如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等家庭义务的,另一方应给予物质补偿的制度。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家庭不仅是一个社会组织,也是一级经济组织,具有实现人口再生产、扶老携幼等社会职能,要履行这一职责,需要夫妻双方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从事大量而繁重的家庭劳务。家庭劳务是社会劳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占社会劳动相当大的比重,理应得到和社会职业劳动同样的认可和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