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有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有什么区别

2024-04-19 21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58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有期徒刑乃刑罚体系之一,意即在特定时间范围内剥夺犯罪者的人身自由,同时将其监禁在指定场所内接受惩罚。 世界各地关于有期徒刑的具体期限设定并不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次修订版)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判有数项罪名的罪犯,除非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项罪名中最高刑期以上,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执行的刑期。 管制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一年;对于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罪犯,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而对于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罪犯,最高刑期则不得超过二十五年。 至于剥夺政治权利,这是一种旨在剥夺犯罪者参与国家管理及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式。剥夺政治权利属于资格刑范畴,其主要内容便是剥夺犯罪者的特定资格。在我国刑法制度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实施,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一资格为核心内容的,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质。从刑法的具体规定来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作为附加刑适用,亦可作为独立刑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n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n(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n(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n(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n(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n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