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小企业会计准则补交上年所得税后怎么做分录

2024-06-27 17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处理分录: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也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二)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按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三)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述规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也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具体汇算清缴办法应根据企业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还是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方式的不同,分别根据上述文件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