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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肇事逃逸处理的行为有哪些

2021-12-07 10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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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不构成肇事逃逸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交通肇事后,立即下车,对现场的受伤人员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的,一般情况下不认为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具体可以表现为:刮蹭他人车辆,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将他人撞伤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并且未偷偷离开医院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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