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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备案制值得去吗

2023-06-09 104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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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医院备案制值得去。 医院实行员工备案制管理,核心是去编制,但医院仍保留事业属性,所以值得去。编制取消后,医院招录人员不再受编制限制,可以按需按岗有选择性地招录急需紧缺性人才,人员到位后只需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再受编制名额等约束,在人员的招录和使用上有了更大自主权,有利于医院人才结构的优化。 备案制和事业编的主要区别如下: 1、是否属于国家体制内。备制就是合同制,体制的,不是正式的编内是体制内的,正式的; 2、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权限备制,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范围更大些,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与备案制员工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签,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的选择空间更大。 3、享受的社会保障有差别备案制,职工按照当有关的劳动法,可享受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障,但没有二金; 4、工作的稳定性。备案制,较稳定,编制内,很稳定; 5、享受的工资待遇备制,比常说的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作为医生的待遇比较高,该有的一般都有编制内,比备制员工高,医生待遇相当不错; 6、前景有细微差别。备案制,如果长期在医院上班,前途较为不明朗。但若选择出外创业,开诊所或者做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前途很好。编制内,如果长期在医院工作,前途广阔; 7、对于在编职工而言,编制意味你拥有一份非常稳定的工作,除非违法,否则一般都不会被解聘编制备案制就是将原来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但又不是“铁饭碗”。 综上所述,医保备案主要是为了基本医保跨省或者跨地区异地就医时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如患者从A地区要转诊到B地区,那么就要在A地区医保中心备案,然后备案后在B地区就诊时直接采用医保结算,患者所需费用和在A地区费用是一样的,说白就是少花自己的钱,大多医保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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