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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有什么新规吗

2024-05-04 6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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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如果你的地被征用了,会按照以下这个程序进行补偿哦: 1.如果是用来种粮食或者蔬菜的耕地,那么就会根据我们国家定下来的价格政策来算,就是先看看这块地在被征用前的头三年里平均每年能挣多少钱(这里简称“年产值”),然后再乘以6倍; 2.如果你的地是用来养鱼、种莲藕、搞养殖、种水果、种竹子、种树林等等的,那就会按照这块地每年能挣到的钱的5倍来算; 3.如果你的地是用来烧火做饭的柴山、用来晒东西的滩地、用来蓄水的水塘、用来养芦苇的苇塘以及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那就会按照这块地每年能挣到的钱的3倍来算; 4.如果你的地是用来盖房子住人的宅基地,那就会按照离它最近的用来种粮食或者蔬菜的地的补偿标准来算;但是如果你的房子是由建设单位另外找地方重新建起来的,原来的那块宅基地就不会再给你任何补偿了; 5.最后,如果你的地是非耕地上的,而且没有什么收益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给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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