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长沙市货车限行区域和时间段

2020-11-19 2,404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38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具备本年度便利通行资格的湘A号牌的轻、微型载货汽车(封闭式载货汽车、厢式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除外):除第二款规定禁行桥隧道路及以下区域的道路和时段外,其余道路均可通行。 1、每日7时至22时,西二环(潇湘大道至罗家嘴立交桥)路段、南二环(罗家嘴立交桥至树木岭立交桥)路段、东二环(树木岭立交桥至栖凤路)路段、栖凤路路段、东二环(栖凤路至福元路)路段、福元路(东二环至芙蓉路)路段、芙蓉路(福元路至北二环)路段、北二环(芙蓉路至潇湘大道)路段围合区域(除福元路、芙蓉路外,其他均不含边界道路)。 2、每日7时至9:30时、16:30时至19:30时,西二环、猴子石大桥、南二环、东二环、北二环、三汊矶大桥路段。 3、每日7时至22时,新韶路(新姚路至刘家冲路)、刘家冲路(新韶路至湘府路)、湘府路(刘家冲路至新姚路)、新姚路(湘府路至新韶路)围合区域(含边界道路)。 二、中、重型载货汽车: 1、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的道路上通行:西二环(潇湘大道至桐梓坡路)路段、桐梓坡路(西二环至麓谷大道)路段、麓谷大道(桐梓坡路至枫林路)路段、枫林路(麓谷大道至绕城高速)路段、绕城高速(黄花塘互通至黑梨路)路段、黑梨路(绕城高速至新开铺)路段、雀园路(新开铺路至枫山路)路段、枫山路(雀园路至绕城高速)路段、绕城高速(枫山路至芙蓉路)路段、芙蓉路(绕城高速至环保大道)路段、环保大道(芙蓉路至金海路)路段、金海路(万家丽路至绕城高速)路段、绕城高速(金海路至京港澳高速李家塘互通)路段、京港澳高速(李家塘互通至湘府路)路段、湘府路(京港澳高速至浏阳河大道)路段、浏阳河大道(湘府路至机场高速)路段、机场高速(浏阳河大道至新花侯路)路段、新花侯路(机场高速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京港澳高速跨浏阳河路段、滨河路(京港澳高速至035县道)路段、035县道(滨河路至远大路)路段、京港澳高速(远大路至汽配城路)路段、汽配城路(京港澳高速至三一大道)路段、锦绣路(三一大道至福元路)路段、福元路(锦绣路至东二环)路段、东二环(福元路至中岭立交桥)路段、北二环(中岭立交桥至潇湘大道)路段围合区域(除黑梨路、雀园路、枫山路、汽配城路、锦绣路、京港澳高速、机场高速、绕城高速外,其他均含边界道路)。 2、每日7时至24时,禁止在远大路、035县道、滨河路、京港澳高速围合区域内通行(除京港澳高速、035县道除外,其他均含边界道路,)。 3、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以下路段上通行:湘江路(三汊矶大桥至青竹湖大道)路段、芙蓉北路(秀峰立交桥至青竹湖大道)路段。 4、全天24小时,禁止在以下路段上通行:学士路(含浦路至三环线)路段、象嘴路(学士路至云栖路)路段 5、全天24小时,禁止在长芷高速、梨张路、绕城高速、学士路围合区域内通行(除长芷高速、绕城高速外,其他均含边界道路)。 三、非湘A号牌的载货汽车: 1、全天24小时禁止在芙蓉路(北二环至中意路)路段、潇湘大道(北二环至南二环)路段通行。 2、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的道路上通行:绕城高速、新开铺路(绕城高速至中意路)路段、中意路(新开铺路至万家丽路)路段、万家丽路(中意路至环保大道)路段、环保大道(万家丽路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京港澳高速(环保大道至湘府路)路段、湘府路(京港澳高速至浏阳河大道)路段、浏阳河大道(湘府路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京港澳高速跨浏阳河路段、滨河路(京港澳高速至035县道)路段、035县道(滨河路至远大路)路段、京港澳高速(远大路至绕城高速)路段围合区域的道路上通行(不含边界道路及京港澳高速、机场高速、绕城高速区域内路段)。 四、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全天24小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的道路上通行:绕城高速、新开铺路(绕城高速至中意路)路段、中意路(新开铺路至万家丽路)路段、万家丽路(中意路至环保大道)路段、环保大道(万家丽路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京港澳高速(环保大道至湘府路)路段、湘府路(京港澳高速至浏阳河大道)路段、浏阳河大道(湘府路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京港澳高速跨浏阳河路段、滨河路(京港澳高速至035县道)路段、035县道(滨河路至远大路)路段、京港澳高速(远大路至绕城高速)路段围合区域的道路上通行(含边界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