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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给农民种地的补贴有哪些

2023-02-23 12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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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国家给农民种地的补贴如下: 1、农机购置补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最高能达到35%; 2、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产量大限补贴; 3、农业保险补贴; 4、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这个补贴发放时间是每年7到8月份,补贴金额各地不太一样,平均是在每亩地120块钱左右; 5、深耕补贴,发放时间是在每年10月份左右,补贴金额是每亩地不超过30块钱; 6、轮耕休耕补贴,在每年的6月份发放; 7、耕保金,也就是耕地保护基金,发放时间是每年的6月30号之前,耕保金的发放是在耕地保护满一年后,经国土局检验合格后发放; 8、基本农田补贴,发放时间是每年的3到6月份,金额一般是50到180块钱; 9、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每年8月份发放,一般是每亩地50到140块钱不等。 种地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1、种地农民上报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一般是向村委会上报; 2、村委会核实种地农民上报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3、村委会核实农民上报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无误后,汇总后继续上报到当地的农业办公室; 4、当地的农业办公室收到上报后,会安排专人到村对每户种粮农民的种植面积进行公示,一般公示期为7天,并对各村上报种植面积进行汇总; 5、在村公示的种植面积无异议后会继续汇总上报县市财政局、农业局,如果存在异议的需要重新进行核定; 6、县市财政局通过种植面积审核后,会将粮食补贴款发放至农户的“一卡(折)通”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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