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学生会接受哪些组织的领导

2021-12-01 15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08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学生会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学生会的职责包括: 1、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学生会常委会议,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以及学生会各部部长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2、根据学生会章程和本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向学生会常委会(或全体委员会)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或直接聘任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干部; 3、及时向党团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会议,代表学生会提出与同学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供学校及院领导作决策时参考。学生会主席应自觉接受党团部门的领导。
法律依据
《学生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校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和社团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担任学生会干部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言谈举止文明,穿戴整洁; (二)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并充满热情; (三)生活作风端正,在校期间不谈情说爱; (四)学习与工作适时安排,考试没有不及格学科; (五)无校纪校规处分。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