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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外资企业撤资有什么手续

2024-06-08 5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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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依据我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资企业要撤资的不想继续经营的,应该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并且要进行清算。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四)破产; (五)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六)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外资企业如存在前款第 (二)、 (三)、 (四)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第七十一条外资企业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第 (一)、 (二)、 (三)、 (六)项的规定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天内对外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并在终止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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