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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坐牢了还能告吗

2024-04-26 12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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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对于该种情况,我们拥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行为人因为触犯了某种类型的刑事罪案并被判处了有期徒刑,这是对他们施加的一项严厉惩戒性措施,以应对他们的违法行为。当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我们还需特别注意到以下特殊情况:如果被害人也就是原告身处他乡,那么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也就有权对相应案件行使管辖权。所以,答案是肯定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案件通常都是刑事的子伴生民事诉讼案件,即便被告人已经得到了相应的惩罚并且服刑完毕后,我们仍然有权利向各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这并不影响我们获得赔偿的权益。就附带民事诉讼方面来说,它主要涉及的是物质利益损失的赔偿问题,这与普通民事诉讼中所涵盖的损害赔偿有着类似的性质,都属于民事纠纷领域。 尽管它们相似,但与民事诉讼相比,附带民事诉讼仍有其独特之处,需要我们单独看待。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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