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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公路运输,水运,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的适用范围?

2021-11-29 42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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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水运:适合沿海地区,速度慢,价格经济。 公路:适用范围最大,机动性强、运输量大,快捷方便,运输网络密度大,能伸入到各山村。 管道:适合长期使用,液体类,私人一人少用,投资大。 铁路:适合大型笨重物体,速度快,范围比公路较小,最为经济。 航空:适合长途,速度最快,范围较小,价格最贵。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正本)》
第四十九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二)在国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第五十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持批准文件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中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其投入运输车辆的显著位置,标明中国国籍识别标志。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在中国境内运输,应当标明本国国籍识别标志,并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线路,不得从事起止地都在中国境内的道路运输经营。
第五十二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入口岸的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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