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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婚前房产怎么写才有效

2024-05-06 21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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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关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分配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由一方在婚前完全出资购买的房屋,这部分产权完全归属出资方个人所有,而非给予配偶分割权益的权利。同样地,在婚前以单人名义贷款购房,婚后产生的共同还贷部分则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配偶可依据实际还贷数额占总贷款数目的比例,享有相应的房产分割份额,同时,若夫妻双方另有书面协议针对此项房产进行特殊处理,则应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关于房产证上标注“单独所有”的情况,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下: 1.无论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姓名,抑或是双方都有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所获得的房屋产权,都被视为共同财产。 2.对于婚后房产所有权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包括: (1)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首先,必须明确产权归属,无论是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都有名字,都被视为共同财产。 明确房屋的市场价值,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而非按照最初的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区分权益部分与债务部分。如涉及到贷款,应先扣除贷款部分。换句话说,由获得房屋的一方支付给未获得房屋的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然后由得房方独自承担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在婚前已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由于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所以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 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房产进行分割。 (3)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尽管房屋是由一方在婚前购得,但是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否则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无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还贷,都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这部分资金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尽管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一定是婚后财产,仍然需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增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房产证尚未颁发,但仍需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n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n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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