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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疫情防控投诉电话是多少

2022-12-09 22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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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昆明疫情防控投诉电话是0871-12345。 昆明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1、所有来(返)昆人员须提前通过电话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2、西双版纳来(返)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即日起,对9月22日—28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 3、对7天内有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内蒙古之日起计算; 4、对7天内有西藏、新疆、贵州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5、对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继续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6、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7、除上述地区外,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后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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