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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地的几种常见类型

2020-03-11 263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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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无权批准征收; (二)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三)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四)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的; (五)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 (六)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六条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二)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由国务院审批规定的;(三)没有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四)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五)批准以“以租代征”等方式擅自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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