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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停在高速公路上被对面追尾是谁的责任

2021-11-23 75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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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高速公路停车后车追尾是谁的责任,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判断。 一、高速公路停车后车追尾的责任认定: 1、前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发生追尾事故: (1)前车驾驶人没有采取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放置警告标志等防护措施,后车驾驶人采取措施不当的,两车驾驶人(原则上,下同)承担同等责任。 有证据证明前车属于发生故障后可移动未移动或者发生轻微事故后依法应撤离未撤离情形的,前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后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 (2)前车驾驶人虽有采取放置警告标志等防护措施,但防护措施不规范,后车驾驶人采取措施不当的,前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后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有证据证明前车属于发生故障后可移动未移动或者发生轻微事故后依法应撤离未撤离情形的,两车驾驶人承担同等责任。 (3)前车驾驶人已经采取放置警告标志等防护措施,且防护措施符合规范,后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如有证据证明前车属于发生故障后可移动未移动或者发生轻微事故后依法应撤离未撤离情形的,前车驾驶人应视情形承担一定责任,但最高不超过次要责任。 (4)前车非故障或事故原因,违法停车的,参照发生故障后可移动未移动或者发生轻微事故后依法应撤离未撤离情形确定责任。前车属于变道后突然停车等情形,后车来不及采取有效避让措施的,前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2、前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停车发生追尾事故: (1)前车因发生事故或故障确需停车的,后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2)前车驾驶人非紧急情况在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停车: ①已经采取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放置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且符合规范的,后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前车驾驶人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的,承担次要责任,后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③后车属紧急情况在路肩或应急车道行驶的,可适当减轻后车驾驶人责任; ④事发时该路段能见度差或者驾驶人视线受影响的,可视情形适当增加前车驾驶人责任。 3、前车停在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一侧车身占用部分行车道发生追尾事故的,参照在行车道内停车确定责任,但有下列情形的,应适当减轻前车驾驶人责任: (1)前车属于因发生事故或故障确需停车的; (2)路肩或应急车道宽度小于前车宽度,前车一侧车身不得已占用行车道的; (3)后车在自己行驶的车道内,无需借用其他车道即可避让,即前车占用部分小于被占用车道宽度与后车宽度之差的。 二、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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