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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给看守所里在押人员时汇款附言在押人员能看到吗

2021-11-29 16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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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汇款给看守所里在押人员时汇款附言在押人员不能看到。 管教会通知他具体金额的,不会让他看到单据的。家属或朋友按照在押人员所属看守所里的编号汇款,到看守所里时,需要看守所工作人员认真先检查,在确认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再转给看守所里在押人员的账卡里。 汇款流程有: 1、看守所会为每个人办一张卡,办到卡以后,里面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把银行卡卡号寄出来,这个速度相对比较慢; 2、家属或者亲朋好友可以去看守所接待大厅或者接待室去了解情况,可以问到卡号,这个是最保险的。 进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让家人存钱,这个钱不是要上交给看守所的。看守所里的饭是免费的,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主要是在押人员在看守所里需要购买一些日用品,自己给自己加个餐什么的。都是在押人员自己消费,花不完的如数退还。 看守所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 看守所对脱逃人犯的财物,应当暂时保管。一年后人犯未捕获归案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对死亡人犯或者已执行死刑的罪犯的财物,应当按规定通知其家属领取,路远无法领取的也可代为寄去。如无家属,或者在一年内无法通知和寄送以及通知后逾期一年不来领取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上缴财物的收据,要归入人犯档案保存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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