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手机拍的视频可以当做赠与的证据吗有没有法律保护

2024-05-10 14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3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视听资料作为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认可的证据类别之一,尽管在实际生活中并不鲜见,然而法院正式采纳为裁判依据的情况并不普遍。这主要源于视听资料作为一种借助科技手法所构建的证据形式,其有效性往往取决于特定的技术设备支持,与其他诸如书证、物证等直接反映待证事实的证据类别相比,其表现形式相对间接。 由于视听资料涉及较高的技术含量,当事人在提交此类证据时,不仅需要证明其获取途径合法,还需证明未曾经过剪辑、删除、篡改或合成等任何形式的处理,否则法院将难以直接采纳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中明确指出:对于存在疑点的视听资料,不得仅凭单一证据就作出确凿无疑的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n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n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n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