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样的电瓶车隶属机动车

2024-06-22 5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新国标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出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的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准则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界定,据此能够得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差别关键在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及空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家准则《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要求》(B177611999)“技术要求”第5. 1.1限定:“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第5.1.2限定:“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第5.1.3限定:“脚踏行驶本领,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效,30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该“技术要求”限定,最高车速为强制性条款,也是电动自行车检验的否决事项。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