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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2-12-29 21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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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用人单位在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时,应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的平均月工资的总额为缴纳基数。若当地规定单位的缴纳比例为6%,用人单位所有在职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10万元,则该单位每月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为6000元,入医疗保险统筹账户。 2、职工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应以本人上个年度的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方式为用人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纳。例如某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个人的缴费比例为2%,则该职工本年度每月应缴的医疗保险费用为120元。 3、基数调整。由于同一地区不同单位和不同岗位的工资有较大差距,因此在缴费基数过低或过高的情况下,都应作出相应调整。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月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该地区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60%,则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若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可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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