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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权投资是不是长期投资

2023-01-03 432人已浏览
  • 岳思彤律师

    岳思彤律师团队负责人

    辽宁权秉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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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其他债权投资一般属于长期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可按金融资产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债权投资的主要特点: 1、投资只能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2、债权投资可以转让,但在债权债务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一般不能要求债务单位提前偿还本金; 3、债权投资与其他债权一样,存在一定的债权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十二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取得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对币种、数额以及汇入、汇出的频次等进行限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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