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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打井获取地下水是违法的吗

2023-03-31 10,579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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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私自打井获取地下水是否违法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所示: 1、打井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私自打井、私自接管、私自开凿深井取用地下水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将会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等,如果情节严重,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因为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2、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可以不予追究,给予了法律的宽限度。 成井后,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资料: 1、成井区域的平面布置图; 2、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和柱状剖面图; 3、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 4、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 5、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成井验收合格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取水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六条  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
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凡需开采地下水、新打机井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取水许可。取水许可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打井和开采、取用地下水。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七条  地下水资源的开采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取水户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市建设部门的意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应履行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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