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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最高罚款是什么,谢谢大家的回答

2024-06-11 5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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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补充完善了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最大的修订是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由五千元提高到了五万元。 对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区别开来,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最高可罚300万元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加重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力度。根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根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对虚假宣传行为最高可以罚款二百万元,对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可以罚款三百万元。除了混淆行为没有规定起罚点外,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起罚点是五万元,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起罚点是十万元,虚假宣传行为的起罚点是二十万元。 网站名称、网页等纳入受保护商业标识范围 新法同时衔接了《商标法》,删除了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对此种行为可以适用《商标法》处理。删除了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规定,对此种行为可以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规定进行查处。 扩大了受保护商业标识的范围,将与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都纳入了保护范围。一般以被仿冒的标识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影响、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为前提,在相关标识前增加了“有一定影响”的限定。对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作了原则要求:“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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