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诉讼送达确认书

2024-06-02 4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3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有限公司: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十一条以及《福建高院关于依法规范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的若干意见(试行)》第7条的规定,现本人/本单位对送达地址及效力等相关事宜确认并承诺如下: 一、为便于本人/本单位及时收到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及编号为《合同》(包括该合同项下所有分合同)项下的通知,保证诉讼、仲裁程序顺利进行,本人/本单位确认本人/本单位的送达地址如下;收件人(如系他人,请注明与当事人关系):文书送达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本人确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贵行可以采用上述邮件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或者多种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仲裁文书、本合同项下通知等。 二、因本人/本单位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贵行的,本人/本单位或者本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本人/本单位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三、其他 (一)本人/本单位已阅读贵行对本人/本单位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清楚了解其内容及法律意义; (二)本人/本单位承诺基于诚信原则进行所有诉讼、仲裁活动,保证上述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如无法送达,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人/本单位承诺:诉讼、仲裁过程中,本人/本单位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若有变更、或者中途撤销委托代理、委托新的代理人、需要变更送达地址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法院、仲裁机构以及贵行,确认新的送达地址,否则,法院、仲裁机构以及贵行可以上述地址为送达地址。债务人担保人签名、盖章(摁印):年月日备注:当事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的,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交当事人签名确认的本人送达地址。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