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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材料是否需要盖章

2020-12-08 1,268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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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而127号令中没有涉及书面材料加盖印章,只是说的应当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两者没有一定联系,所以还是书面材料要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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