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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了土地证归谁

2022-12-14 3,851人已浏览
  • 李国镇律师

    李国镇律师创始人

    广东商合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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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父亲死了土地证归国家所有。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在自留山、自留地上虽然可以进行经营并将所获得的产品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农民对该自留地、自留山并不享有所有权。 一、土地使用权收回流程: 1、拟定收回方案。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2、报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 3、下达收回决定书。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国土局在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4、注销登记。国土局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土地证办理材料: 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5、商品房买卖契约; 6、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7、契税发票原件; 8、抵押登记申请表。 总之,父亲死了土地证归国家所有。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在自留山、自留地上虽然可以进行经营并将所获得的产品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农民对该自留地、自留山并不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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