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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协议丢失如何补办

2023-05-16 1,797人已浏览
  • 杨强律师

    杨强律师律所主任

    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擅长:行政诉讼、拆迁安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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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房屋拆迁协议丢失当事人可以到派出所,带上户籍,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申请调取档案进行补办。 具体如下: 1、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签了拆迁协议是否可以反悔,视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 2、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注意事项: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 2、拆迁房屋的有关情况;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8、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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