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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拘役六个月刑期有什么区别

2020-02-28 15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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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两者相同的是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的拘役六个月的罪犯在看守所服刑; 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罪犯,如剩余刑期少于三个月的在看守所服刑,超过的会去监狱服刑。故意犯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的,五年内再故意犯罪,不会构成累犯。 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如果五年内再故意犯能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就构成累犯,则不能判处缓刑,还得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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