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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是不是绿通呢,免过路费吗

2020-05-25 2,967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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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绿通全国统一化,地方性绿通政策要清理。因此,很多地方补录的鲜活农产品都被取消了绿通资格。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过路费”、“过桥费”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据了解,不少地区对修建的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建成后按一定标准向过往车辆收取“过路费”、“过桥费”。经征求部分地区意见:现对“过路费”、“过桥费”征免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对有关单位向通过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车辆收取的“过路费”、“过桥费”,应按其他服务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但对集资修建的交通设施,在建成初期收取的“过路费”、“过桥费”,可以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照顾,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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