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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一扶是什么

2020-12-14 357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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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2006年2月25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三支一扶”。即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支教:支援乡镇基层教育事业,主要从事9年义务教育中的小学、初中学科教育。 支医:支援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主要从事临床诊疗,中医诊断,医疗救护,医学检验工作等。 支农:支援乡镇基层农业生产工作,主要从事涉农产业(种植业、养殖业、深加工等)建设工作。 扶贫:支援乡镇基层扶贫攻坚工作,主要从事与农村脱贫致富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组织招募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一)组织领导。人事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相应成立由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落实本地区基层服务岗位,负责组织报名、招募、审核、体检、培训、派遣及相关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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