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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有哪些

2022-05-11 478人已浏览
  • 王英杰律师

    王英杰律师专职律师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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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可在以下情况回购: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奖励公司员工股份;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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