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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刑事处罚执行后可以考教师编制吗

2020-04-05 272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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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根据教师法规定是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的,是不可以的,缓刑不属于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只是刑罚的一种制度,因此完全是可以在缓刑期满后报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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