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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禁毒方针是

2021-10-28 70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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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我国现行的禁毒方针如下: 1、预防为主; 2、综合治理; 3、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 吸食毒品的危害如下: 1、容易让人从心理和生理上对它产生一种依赖,让吸食者成为毒品的奴隶,并且会让吸食者有非常严重的暴力倾向,疼痛感觉反应迟钝; 2、正常剂量吸毒品超过两年的,会有明显的精神疾病的症状,吸食毒品15年,死亡率将超过82%,吸毒时间长的人一般都会形销骨立,严重时会导致死亡; 3、损害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类疾病; 4、大多吸毒者往往铤而走险,从事违法犯罪的勾当,危害他人安全和社会的治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四)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五)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 (六)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七)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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