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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的主要内容

2022-01-07 7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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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税收宣传是指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从度,对税务机关的外在形象、业务流程、办税措施、税收政策等内容开展的宣传告知活动。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文学作品“炒作”,既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又拓展宣传渠道,使“税”和“法”深入民心。宣传内容不只局限于税收任务数字,突出税务机关与之配套出台的贴近纳税人的相关政策和后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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