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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期间,各地人民纷纷戴上口罩,该措施属于

2021-12-08 26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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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疫情期间,各地人民纷纷戴上口罩,该措施属于切断传播途径。 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主要有三个,具体内容如下: 1、通过咳嗽或打喷嚏在空气传播; 2、与病人的密切接触; 3、触摸被污染的物体表面,然后用脏手触碰嘴巴,鼻子或眼睛。 一定要注意这几种传播途径,在日常生活中多留意,出门一定要记得戴口罩,勤洗手。在自己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或袖口或屈肘将口鼻完全遮住,并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并洗手。易感人群应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与病人密切接触,避免触摸其眼,口,鼻。同时注意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开窗通风,环境清洁。 疫情防控措施有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外出佩戴口罩。主动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办公场所要注意加强通风清洁,配备洗手液,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食堂也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建议错峰吃饭,减少聚集。注意营养,适度运动。出行前若无可疑症状,可正常出行。若出现可疑症状,建议居家休息和就地就医,待症状消失后再启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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