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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保护当事人隐私可以胜诉吗

2021-02-10 27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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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裁判文书上网后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 1、使用隐名处理。 2、通过删除有关信息的方式保护隐私。一般商业秘密、银行卡号、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信息会予以删除。 3、相关离婚案件、未成年犯罪等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上传网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对下列人员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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