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嫖娼付钱后主观终止怎么处理

2023-06-19 9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47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一般只是拘留或者是罚款,情节较轻的教育一下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是已经谈妥了价格并且付了金钱等财物,但是还未发生性关系的。第一次进行卖淫嫖娼,但是认错态度较好,表示悔改或是有其他的特殊原因。其他较轻情节的情形。 一、事后抓嫖一方死不承认有用吗? 1、事后抓嫖一方死不承认没有用的,不要有侥幸心理,警方可以从微信转账记录上查,如果有其他可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也可以将其定罪判刑; 2、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一般只是拘留或者是罚款,情节较轻的教育一下也是有可能的。 二、把微信转账记录删了警察能找到吗? 能查到的,微信账单记录删除了银行和警察当然是可以查得到的。如果涉及到案件,他们可以在后台恢复数据,每一笔都会有,因为微信支付明细就像银行卡的消费明细一样,是什么时候都能查到的,只要有消费就会有痕迹。 三、嫖娼事后死不承认会被追究吗? 嫖娼是违法行为,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需要有违法事实与证据。一般是要抓现行,但也不排除事后追究的。被小姐供出来了,违法行为人要被处罚。 四、嫖娼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2、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3、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4、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5、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综上所述,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但是依然要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