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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43类和35类的区别

2020-10-05 1,278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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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第35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 (1)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以及由广告部门为各种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旨在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向公众进行广告宣传。 (2)第43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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