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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男方可以告女方打掉孩子吗

2021-03-28 566人已浏览
  •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联合创始人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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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女方将孩子打掉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因为法律并没有对此有具体的规定,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男方是不能以此为由请求经济赔偿的,但提起离婚的,人民法院确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可准许离婚。据此女方打掉孩子之后,男方并不能直接进行起诉,但可以通过离婚损害赔偿进行权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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